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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某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立案,该公安机关曾就此事发布公告,要求平台借款人依法还款。肯定要依法还款,但究竟怎样做才算是依法还款呢?律师接受一借款人的委托,就如何依法还款问题与某地公安机关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专案组进行协商,想不到该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依法还款的认识竟然是按合同还款。协商..
    发布时间:2021-12-02
  • 某P2P网贷平台因非法集资被某地公安机关刑事追诉,该公安机关曾就此事发布公告,要求平台借款人依法还款。依法还款,这是肯定的,但是当借款人及其代理律师与该公安机关协商交流时,工作人员却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还款。 问题是,依法还款与按照合同还款之间,能划等号吗?依法还款就是要按合同还款?非..
    发布时间:2021-12-01
  • 金融创新需要鼓励与支持,但对以金融创新为名行违反犯罪之实的行为却需要防范与打击。本案所批判的,并非P2P网贷本身,亦非P2P网贷居间服务业务本身,而是披着P2P网贷或者P2P网贷居间服务的合法外衣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捆绑销售、强制交易之实的行为。 【个人信息互相隐藏的借款协议不成立】这份《..
    发布时间:2021-11-29
  • 平*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平*财险、 民*银行: 近期,本人(代指与本案有关的具体借款人,鉴于对隐私权的保护,借款人姓名相应隐藏)频繁收到自称是平*普惠、机构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员的电话骚扰、恐吓威胁,给本人的人格尊严、生活安宁、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侵害和潜在威胁。这些不法分子是..
    发布时间:2021-11-26
  • 【合同欺诈】被告人某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友某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借款人风险告知书》第2条第2款载明:您在协议项下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为16.58%。而实际上,借款人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高达25.04%以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信用咨询及服务协议》序言部分载..
    发布时间:2021-11-24
  • 某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应予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具体理由如下。 1.原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违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
    发布时间:2021-11-23
  • 本案中,某保险公司侵犯了借款人的知情权、选择权、财产安全权,对保险公司构成欺诈。借款人作为自然人,且借款用途为消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本案中属于金融消费者,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
    发布时间:2021-11-22
  • 2019年4月份,经人介绍,原告到自称友*的被告上海友*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菜市口分公司(现已注销)申请贷款,该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其办公桌上的一台台式电脑上全程操控,中间给原告录音录像,还让原告在与该台式电脑连接的写字板电子屏幕上手写签字,原告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借款本金9.9..
    发布时间:2021-11-19
  • 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借款人与某银行、保险公司纠纷一案中,借款人要承担利息、保险费等费用100808.76元,综合费率竟然高达77.55%。如此以来,借钱人究竟是在借钱呢,还是在白白送钱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甭急,请往下看。 侵犯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安全权。人身意外险与银行贷款互不为前提,互不为结..
    发布时间:2021-11-08
  • P2P网贷居间平台的应有作用是实现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直接融资——本金、利息在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直接往来流动,平台仅仅提供居间撮合服务,依约收取合理的服务费,不摸钱——不触动本金、利息等资金。但是,某些P2P网贷居间平台不是这样的,他们是披着P2P网贷居间服务的合法外衣,行非法集资、非法..
    发布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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