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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原阳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作者:李大贺律师  时间:2011年07月06日
200812月新乡市财政局拨入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资金638万元。我局于200926号拨入原阳县鑫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8万元,地方配套1162万元)。我县担保公司于200924日收到民间投资200万元,合计2000万元。2009316日领到营业执照后,开始营业。目前,我县担保公司正在与农业银行协商银行授信事宜。协商成功后,我县投资担保公司就能为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担保,为原阳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推进县级投资担保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请省政府根据各县成立担保公司的实际,同意民营资本参与进来,既要考虑投资担保公司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益。
2、我县成立担保公司已几个月,虽经多方努力多次与各专业银行协商,但由于银行授信门槛过高,至今仍然没有获得银行授信。致使大量资金闲置在担保公司账户上而无法开展担保业务。同时县政府也多次要求我公司尽快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立即开展业务工作,这是一个我们无法解决的矛盾。同时,期盼省政府与财政部门在银行授信方面为我们做好协调工作,保障能尽快获得授信,开展正常担保工作。
    3、原阳县鑫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运营处于死滞状态,民营资本股东感到上当受骗,一再要求把股份转让。另一方面迫于政府、社会压力,加上对业务范围的理解不够,前期做了一部分短期拆借业务。
4、新乡市八家县级财政控股担保公司目前无一家获得银行授信,工作无法开展,这已是普遍现象,如果这一现象持续下去,担保公司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各级政府所期待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扶持中小企业的作用。
(摘自县财政局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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