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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郑州担保行业现状追踪

作者:李大贺律师  时间:2011年05月24日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和各区县担保机构主管部门正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2011年4月29日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郑州晚报和河南商报上发布公告称:“郑州市将于2011年5月1日起焕发启用国家统一印制的《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原颁发的《郑州市信用担保机构备案证》作废。”2011年5月23日起,各区县担保机构主管部门通知辖内担保公司上交备案证正副本。至此,郑州担保行业开始了从事后跟踪到事前监管的监管方式过渡。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首批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说明》看,申请首批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过注册资本限制、授信银行和授信额度、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要求,可以说是相当严格的。
我们希望,行业监管部门在严格规范的同时,对社会多一些正面宣传和有效疏导,化解公众对担保行业的误解,防范和规避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意见》的精神,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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