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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上海计生新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将提高
作者:李大贺 律师  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文汇报  陈青 上海将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规章,修改《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建立动态调增机制,逐步提高奖励与扶助标准。这意味着上海实施了近30年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2.5元的计生奖励标准将提高。

  在昨天(6日)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上,上海提出“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除逐步提高计生奖励与扶助标准外,其余五项为:

  ——注重人口结构改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合理引入上海发展所需要的年轻人口,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

  ——注重人口素质提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强免费婚检服务,大力推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0-3岁人口早期教育。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变。实施人口发展功能区战略,统筹考虑和推动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构建等要素协调发展。

  ——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城市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城市人口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大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改造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部门之间、省际之间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人口发展监测体系与人口安全预警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