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南郑州李大贺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公开咨询

  • 我的回复:让他绝望。...
  • 我的回复:算敲诈勒索。...
  • 我的回复: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吗?...
  • 我的回复:请首先注意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识别与防范。...
  • 我的回复:请注意对诬告陷害罪进行风险识别与防范。...
  • 我的回复:理性对待,方法得当。...
  • 我的回复:不需要的。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注意对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进行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
  • 我的回复: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 我的回复:你可以控告。...
  • 我的回复:请注意对财务、合规、税务、信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与防范。...
  • 回复时间: 2023-01-29 07:34老婆出轨 怎么收集证据
    我的回复:合法地收集。...
  • 我的回复:有这种刑事风险。...
  • 我的回复:先看证据。...
  • 我的回复:可以。这已经超越了生活美容的范围,属于医疗美容,非法行医。你作为医疗美容的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对方应该给你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整形失败的,消费金额适当返还,并对后续治疗、修复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进行适当赔偿;如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对你退一赔三,即对你的消费金额四倍返还。可以参考本律师的相关代理案例。...
  • 回复时间: 2023-01-29 07:28普惠贷款30万36期还41.4万,合法吗
    我的回复:不合法的。请注意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 我的回复:这是忽悠你的。...
  • 我的回复:这是犯罪行为。...
  • 我的回复:请注意对714高炮“套路贷”的风险识别与防范。采用砍头息、强制交易、毁匿还款凭据、故意失联制造逾期假象等方式虚增债务数额,勒索钱财,属于套路贷的一种表现形式. 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
  • 我的回复:看证据情况了。...
  • 我的回复:违法的了。...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